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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并表示将通过双边磋商等措施要求欧方调整或改变。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李晓喻)中国商务部于1月9日正式发布公告,明确指出欧盟依据其《外国补贴条例》(FSR)及其实施细则在对中国企业进行调查时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已经构成了贸易投资壁垒。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详细阐述了这一情况。

何亚东介绍,商务部在2024年7月10日,应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申请,正式启动了针对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相关做法的贸易投资壁垒调查。然而,在调查过程中,欧盟委员会并未提交任何答卷或相关评论意见。

根据何亚东的介绍,调查结果显示,欧盟委员会在对中国进行FSR调查时,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这些做法严重限制和阻碍了中国企业的产品、服务和投资进入欧盟市场,同时也损害了中国相关企业及其产品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基于这一调查结果,商务部依法认定欧盟FSR调查的相关做法已经构成了贸易投资壁垒。

何亚东表示,商务部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双边磋商等措施,要求欧盟调整或改变其相关做法,以为中国企业在欧盟的投资和经营提供一个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图片来源:相关新闻图片库;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