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取消外资境内贷款股权投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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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总部型机构,商务部、国家外汇局决定废止旧通知,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的限制。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陈芳)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规模呈稳步上升趋势。在商务部举办的外资圆桌会议上,部分外资企业提出了取消通过境内贷款解决再投资部分资金需求限制的诉求。为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同时鼓励跨国公司在华增设总部型机构,商务部与国家外汇局联合宣布废止2011年出台的相关通知,正式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进行股权投资的限制。此举意味着,外商投资性公司若面临融资需求,可依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政策规定,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
何亚东进一步强调,商务部将持续致力于协调解决外资企业的合理诉求,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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