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欧委会FSR调查及出口技术目录调整
AI导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回应欧委会对华FSR调查存在不合理做法,认定其构成贸易投资壁垒;同时介绍《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情况,新增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限制出口;此外还介绍了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经营营商环境改善及我国自贸区网络建设情况。
记者辛圆
商务部于周四下午的例行记者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针对多个热点问题作出回应。其中包括欧委会对华FSR调查的不合理做法,以及商务部服贸司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通知,新增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限制出口等内容。
以下为发布会核心要点概述:
商务部启动对欧盟FSR调查贸易壁垒认定
商务部于2024年7月10日,基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申请,对欧盟《外国补贴条例》(FSR)启动贸易投资壁垒调查。调查期间,商务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但欧盟委员会未提交相关答卷及评论意见。调查结果显示,欧盟对华FSR调查存在多项不合理之处,限制了中国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欧盟市场,损害了其竞争力。商务部因此认定欧盟FSR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并将视情况采取双边磋商等措施,要求欧盟调整或改变相关做法。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
商务部服贸司近日发布了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新增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作为限制出口项目。何亚东指出,此次调整是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结合科技发展趋势和技术贸易发展需求进行的例行调整,并非针对特定行业或国家。商务部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完善目录内容,以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
商务部助力外资企业在华发展
何亚东透露,近年来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规模持续增长,部分外资企业希望取消境内贷款解决再投资资金需求的限制。为此,商务部和国家外汇局决定废止2011年发布的相关管理措施通知,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进行股权投资的限制。外商投资性公司如有融资需求,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商务部将积极协调解决外资企业的合理诉求,为其在华投资经营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我国自贸区网络建设持续深化
何亚东还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3个自贸协定,自贸伙伴遍布全球五大洲。自贸协定的内容和质量不断提升,服务贸易和投资负面清单,以及标准合作、数字经济等新内容已成为新签署自贸协定的标准配置。未来,我国将继续扩大高标准自贸区网络,高质量实施已生效的自贸协定,更好地惠及我国与自贸伙伴的民众。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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