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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深化外商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鼓励在特定区域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原则上单个特殊功能区和外籍人士集聚区内不超过2家。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市中医管理局及市疾控局联合发布了《上海市深化外商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指出,上海市将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别除外,同时不涉及并购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开放,方案鼓励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区等特定区域,以及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和外籍人士集中的中心城区,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为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方案规定,原则上单个特殊功能区和外籍人士集聚区内,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立数量不超过2家。

此举标志着上海市在医疗领域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旨在吸引更多国际医疗资源,提升城市医疗服务水平,同时满足外籍人士及国内高端医疗市场的需求。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