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迎来第十次修订
AI导读: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迎来第十次修订,新增多项指标,包括所属矿业项目名称、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等,旨在提升对外直接投资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据商务部最新消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再次迎来修订,这是自2002年11月首次印发以来的第十次修订。该制度由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旨在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统计调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商务部作为牵头单位,定期对统计制度进行更新与完善。
本次修订亮点纷呈,特别是在“境外主要矿产资源情况”年报表(FDIN7表)中,新增了“所属矿业项目名称”和“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两项指标,以更全面地反映我国企业在海外矿产资源的开发情况。同时,需报送的金属矿产种类也有所增加,包括稀土、钛矿、锆矿、钽矿等;非金属矿产方面,则新增了晶质石墨、非晶质石墨、硼、萤石等。
此外,在“对外投资并购基本事项”月报表(FDIY3表)中,如果被并购企业(项目)属于采矿业,还需新增“矿产资源种类”和“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两项指标,以进一步细化对外投资并购的具体内容。
这些修订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为相关部门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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