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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复海南省政府关于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暂行规定,支持海南自贸港改革开放,满足患者健康需求,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中国网财经1月2日讯(记者段思琦)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正式回应海南省人民政府的请求,原则上通过了其制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进口特医食品及保健食品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此举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深入支持海南省改革开放、推动国际医疗旅游岛建设的又一关键步骤,意味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临时进口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方面的改革政策已正式生效。

  暂行规定一经实施,博鳌乐城国际医疗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即可着手启动临时进口程序,涵盖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少量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适量保健食品。这一政策不仅将极大满足罕见病及特定疾病患者的临床营养需求,提升公众健康水平,同时也将激发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创新的积极性,推动行业进步。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