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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包括优化专用牌照额度申领要求等。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底,相关部门已启动后续政策研究。

财联社12月31日讯,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已获市政府同意并发布,同时配套政策解读也已出炉。

该《实施办法》旨在继续支持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可享受政策支持,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申领专用牌照额度方面,政策有所优化,如调整了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的社保缴纳要求,并增加了对“以旧换新”方式置换新能源汽车的个人用户的支持。

此外,《实施办法》还规定了新能源汽车厂商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车辆性能、售后服务、数据接入、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等方面的要求。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厂商,将不再给予政策支持。消费者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渠道也有所明确,部分用户可通过“e起充”小程序或网页版申领。

此次《实施办法》有效期暂定为1年,即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市相关部门已启动后续政策研究,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衔接。

(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全文及详细解读,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消费者条件、专用牌照额度申领、车辆注册登记、厂商责任等内容。)

(文章来源:财联社,图片链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