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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贸易部发布反倾销终裁,对中国柠檬酸生产商/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根据企业不同而有所差异,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最新消息,12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正式发布了第2024/34号公告,针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土耳其语称为sitrik asit)做出了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公告决定对中国的主要生产商及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根据企业不同而有所差异。其中,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的税率为45.7%,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RZBC (Juxian) Co., Ltd.)的税率为29.1%,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的税率为49.5%,Shando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的税率为45.2%,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TTCA Co., Ltd.)的税率为45%,而中国其他生产商及出口商的税率则高达63.9%。此次反倾销措施所针对的柠檬酸产品,在土耳其的税号标记为2918.14.00.00.00。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反倾销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并将持续五年之久。回溯至2023年10月10日,土耳其首次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启动了反倾销调查,经过数月的审查与裁决,最终得出了上述结论。

此次反倾销裁定无疑将对中国柠檬酸出口企业产生深远影响,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土耳其市场的动态,及时调整出口策略,以应对可能的贸易壁垒。同时,这也提醒中国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时,需加强合规意识,避免陷入贸易纠纷。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