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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贸易部对中国柠檬酸实施反倾销终裁,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征收不同税率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土耳其贸易部于12月28日正式发布了第2024/34号公告,针对源自中国的柠檬酸产品(土耳其语称为sitrik asit)作出了反倾销的肯定性终裁决定。根据该公告,土耳其将对中国生产商及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按到岸价(CIF)计算。其中,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被征收45.7%的税率,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为29.1%,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则需缴纳49.5%的税率,Shando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的税率为45.2%,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的税率为45%,而中国其他生产商及出口商的税率则高达63.9%。此次反倾销措施涉及的土耳其税号为2918.14.00.00.00,该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并将持续五年。

此次反倾销裁决无疑将对中国的柠檬酸出口企业产生深远影响,提醒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积极应对各类贸易壁垒,以确保出口业务的稳定发展。(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