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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实施反倾销终裁,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达63.9%,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12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正式发布了第2024/34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土耳其语:sitrik asit)实施了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公告决定,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按到岸价(CIF)计算。具体税率如下: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Jiangsu Guoxin Union Energy Co., Ltd.)被征收45.7%的税率,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RZBC (Juxian) Co., Ltd.】税率为29.1%,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Seven Star Lemon Technology Co., Ltd.)税率为49.5%,Shando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税率为45.2%,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TTCA Co., Ltd.)税率为4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则面临63.9%的高税率。此次反倾销措施所针对的柠檬酸产品,在土耳其的税号标记为2918.14.00.00.00。

追溯至2023年10月10日,土耳其已正式对中国柠檬酸启动了反倾销调查。经过一系列程序,如今反倾销终裁尘埃落定,相关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并将持续五年之久。

此次反倾销裁定无疑对中国柠檬酸出口企业造成了较大影响,相关企业需积极应对,调整出口策略,以减轻反倾销税带来的负面影响。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