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明确了享惠主体适用范围、资格认定、处置流程等,标志着乐城先行区进口药械“零关税”政策正式落地。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已正式颁布,此举标志着乐城先行区进口药械“零关税”政策迈入实施阶段。该《管理办法》详细阐述了享惠主体的适用范围、资格认定条件以及相关的处置流程,为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的涵盖范围包括两类:一类是在我国已经批准注册的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另一类则是专为乐城先行区特许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的认定程序及使用的具体认定标准,确保政策的精准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仅限于享惠主体在乐城先行区内自用,或供享惠主体的患者在乐城先行区内使用,进一步规范了政策的使用范围。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