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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复海南省政府,原则同意其制定的海南自贸港临时进口少量特医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的管理暂行规定。此举旨在支持海南深化改革开放,满足患者临床营养需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12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已正式批复海南省政府,原则上同意其制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进口少量特医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的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总局支持海南深化改革开放、打造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相关改革政策在海南自贸港正式落地。

暂行规定实施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的指定医疗机构可启动临时进口工作,涉及境外合法上市的少量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少量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这将有助于满足罕见病及特定疾病患者的临床营养需求,同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并激励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创新。

此前,中央及国家部委政策已明确,要全面落实完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扩大境外进口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医疗器械范围,允许先行区进口使用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的特医食品等。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贸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期限为五年。

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表示,这一政策的落地意义重大,打破了海外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制度限制,有利于在海南自贸港先行先试,总结经验、规避风险,并逐步在更大范围推行。他期待政策的逐步实施能带来更加规范、健康的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市场环境。

然而,王大宏也指出,该政策对市场端的影响有限。当前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或自行到境外购买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的现象普遍,且难以改变。但不同国家、地区监管制度的差异以及食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给国内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他呼吁相关部门调整监管范式,以适应新的市场形势和解决潜在问题。

新京报记者王卡拉报道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