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土耳其贸易部对中国柠檬酸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决定,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征收不同税率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12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正式发布了第2024/34号公告,对源自中国的柠檬酸产品(土耳其语:sitrik asit)作出了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此次裁定,土耳其将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根据企业不同而有所差异,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税率为45.7%,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税率为29.1%,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税率为49.5%,Shando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和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TTCA Co., Ltd.)税率分别为45.2%和45%,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则高达63.9%。这些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立即生效,并将持续五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明确为2918.14.00.00.00。

回顾此前,2023年10月10日,土耳其方面已对中国柠檬酸启动了反倾销调查,此次终裁决定标志着该调查的正式结束。

此次反倾销税的征收,无疑将对中国柠檬酸出口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各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土耳其市场动态,及时调整出口策略,以应对这一贸易壁垒。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