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土耳其贸易部对中国柠檬酸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对中国相关生产商/出口商征收不同比例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土耳其贸易部于12月28日正式颁布了第2024/34号公告,针对源自中国的柠檬酸产品(土耳其语名称为sitrik asit)做出了反倾销的肯定性最终裁决。此次裁定决定对中国相关生产商及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根据企业不同而有所差异: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被征收45.7%的税率,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为29.1%,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则为49.5%,Shando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面临45.2%的税率,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的税率为45%,而其他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高达63.9%。此次反倾销措施所针对的土耳其税号为2918.14.00.00.00,自公告发布即刻生效,并将持续有效五年。

此裁决反映了土耳其对中国柠檬酸产品进入其市场的担忧,并对相关中国企业出口业务构成了一定影响。中国企业在面对此类国际贸易壁垒时,需积极寻求应对策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