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明确了享惠主体适用范围、资格认定、处置流程及药品、器械包括范围和认定标准。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近日已正式颁布实施,此举标志着乐城先行区进口药械“零关税”政策进入了实质性落地阶段。该《管理办法》详细阐述了享惠主体的适用范围、资格认定流程以及后续处置的具体步骤。

具体而言,政策覆盖的“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包括两大类:一类为我国已批准注册的进口药品及医疗器械;另一类则是专为乐城先行区特许使用的药品与医疗器械。同时,《管理办法》还清晰界定了“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的认定程序及适用标准,确保政策执行有据可依。

值得注意的是,“零关税”政策下的进口药品与医疗器械,将严格限定于享惠主体在乐城先行区内的自用或供其患者在该区域内使用,从而有效保障了政策的精准落地与合规执行。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