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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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加强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管理,明确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采购比例,推动全面绿色转型。
12月30日,财政部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旨在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部门的普及应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及《“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此次通知对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强调,采购人需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深入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和性能,并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具体而言,主管预算单位需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若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则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0%。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应100%采购新能源汽车。此外,在采购车辆租赁服务时,也应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同时,通知还要求主管预算单位指导和督促所属预算单位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确保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部门的顺利推广和使用,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此次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部门的普及应用,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力量。(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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