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延续对台马美进口正丁醇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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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宣布自2024年12月29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旨在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商务部于近日正式发布公告,宣布自2024年12月29日起,将对来自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及美国的进口正丁醇产品继续实施反倾销税措施,该决定旨在维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定为五年。此举有望为国内正丁醇生产企业提供一定的市场保护,促进其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于: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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