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对泰越BOPP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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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财政部发布第95号令,对泰国和越南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5年1月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南方财经12月24日电,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最新报道,印尼财政部于12月17日正式发布第95号令,决定对从泰国和越南进口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iaxially Oriented Polypropylene,简称BOPP)继续实施反倾销税政策。具体来看,泰国A.J. Plast Public Company Limited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为0,而泰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则需缴纳28.4%的税率;越南Formosa Industries Corporation及其余生产商/出口商同样面临3.9%的税率。
此次反倾销税措施覆盖的产品范围广泛,涉及印尼税号3920.20.10、3920.20.91和3920.20.99项下的所有相关产品。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将于2025年1月3日正式生效,并将持续有效五年,旨在保护印尼本土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产业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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