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外交部发布对加拿大特定机构及人员实施反制措施的决定,包括冻结财产、禁止交易与合作,并禁止相关人员入境,旨在维护国家主权与利益,决定于2024年12月21日起生效。

近日,外交部正式发布《关于对加拿大机构及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此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第三、四、五、六、九及十五条等相关条款。此次反制措施具体针对以下加拿大机构及人员(详细名单见后附反制清单):

首先,针对加拿大“维吾尔人权倡导项目”与“加拿大西藏委员会”,中方决定冻结其在华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各类财产,并全面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与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与合作活动。

其次,针对上述两机构的相关人员,同样实施财产冻结措施,并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与其进行交易与合作;同时,决定不予签发签证并禁止其入境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地区)。这一决定旨在维护国家主权与利益,坚决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

此决定将于2024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体现了中方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尊严方面的坚定立场。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