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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7号公告,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燃气热水器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报道,12月18日,土耳其贸易部正式发布了第2024/37号公告。公告指出,基于土耳其生产商的申请,土耳其政府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燃气热水器(土耳其语:gazla alan annda su stclar)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此次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419.11.00.00.00,并且在整个案件调查期间,现行的反倾销税将继续保持有效。

回顾历史,早在2013年5月5日,土耳其首次对原产于中国的燃气热水器启动了反倾销调查。随后,在2014年7月1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了肯定性终裁,决定正式征收反倾销税。时光流转至2019年6月27日,土耳其再次对该案启动了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而在2020年1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了第2019/33号公告,宣布了对该案的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结果,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此次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的启动,无疑将再次引发业界对中国燃气热水器在土耳其市场前景的关注。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