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并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携手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加速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的上网电量将全面融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将由市场交易决定,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新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统计,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预计将达到约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的40%以上,成功超越煤电装机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原有的固定上网电价制度已无法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且未能公平分担电力系统的调节责任,矛盾愈发尖锐。因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支持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通知》提出了建立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新能源企业的实际收入可能会大幅波动。为此,建立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将给予差价补偿;而当市场交易价格高于机制电价时,则扣除差价。这种“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旨在为企业提供合理稳定的收益预期,进而促进新能源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加速“双碳”目标的实现。

此次《通知》还明确了对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的分类施策原则。具体而言,以2025年6月1日为界,对在此之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将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电价与现行政策的妥善衔接。而对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其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将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机制电价则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