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项目需先评估后核准,并强调从严控制成本和造价,以推动抽水蓄能电站的健康发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为抽水蓄能电站的开发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框架。办法中明确指出,所有抽水蓄能项目必须遵循“先评估、后核准”的原则,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核准机关需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独立、全面的咨询评估工作。评估的核心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经济可行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水资源利用情况、移民安置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电网接入条件等多个维度,旨在全方位把控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办法还强调了成本控制的重要性,要求从严控制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成本和造价,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推动抽水蓄能电站的健康发展,还为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图片链接及相关信息保持不变,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