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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明确了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地位,提出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完善评价与激励机制的政策路径,旨在构建以企业为中心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优化技能人才生态。

张锐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七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该政策不仅明确了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地位,还详细阐述了如何调动市场多方力量,以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并优化技能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为当前技能人才培养的现实问题提供了创新的政策导向。

当前,我国技能人才总数已突破2亿,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比超过6000万。然而,相较于我国庞大的劳动人口,技能人才总量依然不足,且结构性短缺问题显著。以制造业为例,尽管中国被誉为全球制造业大国,但技能人才占比却不足30%,远低于德国与日本的45%-50%。特别是数控、模具、仪表、电子电工及焊接等关键工种,技能人才持续供不应求,求人倍率长期维持在2以上,供需缺口持续扩大。

技能人才短缺不仅导致制造业效率低下,还使得先进的智能化设备无法得到及时维护与应用,人机协同受阻,企业创新驱动力减弱,进而延缓了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进程。同时,高技能人才的匮乏,也削弱了科技创新与产业现代化的协同效应,制约了新兴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增加了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迈进的难度。

《指导意见》将企业置于技能人才培养的核心位置,相较于高校、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企业拥有实战经验丰富的师资、完备的生产设施及机械设备,理论到实践的转化路径更短,培养成本更低,效果更显著。

根据《指导意见》,企业将采取多元化培训方式,如短期培训、技能竞赛、生产工艺与科技攻关等,同时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作室等机构的优势,建设技能实训基地,提升技能人才水平。此外,企业还将利用资本、技术、设施等资源,联合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共同推动技能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发展。

为支持企业培养符合岗位需求的技能人才,《指导意见》鼓励企业设立学徒岗位,对新入职、在岗及转岗员工进行学徒制培养,参与工学一体化、现场工程师培养项目。对于签订实习协议的高校毕业生,若毕业后与企业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国家财政将提供补贴。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倡导构建以企业为中心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由企业、学校与政府三方共同参与,形成产业链、教学链与评价链的深度融合。企业负责提供岗位、标准及师傅,学校提供学生、教师及教学资源,政府则提供政策、服务与管理支持。

在技能人才激励方面,《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实行与职业技能等级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并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及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倾斜。对于高技能人才,政策倡导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及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并要求国有企业在高技能人才激励制度创新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此外,政策还强调了对技能人才的精神表彰,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荣誉的评选,以及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引进目录和城市直接落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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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