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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成品油零售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全国统一准入标准,加强证照管理,严禁非法转让与擅自改扩建,建立年度监督检查制度,以推动成品油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

证券时报网讯,近日,为推动成品油流通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聚焦成品油零售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旨在提升行业规范性与透明度的关键举措。

意见明确指出,需完善成品油零售管理制度,确保市场有序运行。为此,将制定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准入标准,这一标准化措施旨在消除地域差异,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审批部门在审核过程中,需将许可结果录入相关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公开与部门间的有效通报,进一步增强监管透明度。

为防止市场乱象,意见特别强调,严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这一系列禁令旨在打击非法转让经营资质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对于擅自改扩建成品油零售网点的行为也将予以严厉禁止,确保网点布局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为加强监管力度,意见还提出建立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制度。这一制度将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审视,对于不接受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以确保所有企业都能符合国家标准与法规要求。

此次意见的出台,不仅为成品油流通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可靠的成品油消费环境。未来,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落地实施,我国成品油市场将迎来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