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经过修订后正式公布,新标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减少事故风险。新标准包含多项升级措施,并设有8个月生产过渡期。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今日(1月13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经过修订后正式公布,旨在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安全、实用的出行选择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共同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生效,届时将取代旧版标准(GB 17761—2018)

此次新标准修订亮点包括:

加强对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性能的要求;

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占比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

新增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标准;

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措施;

提升制动系统性能标准;

将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从55kg提升至63kg;

新增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及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取消对所有车型安装脚踏骑行装置的强制要求;

鼓励安装后视镜以提升骑行安全性;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标明。

新标准的实施预计将减少火灾和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遏制非法改装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整体安全性能,从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日常出行需求。

据悉,新标准设有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即至2025年8月31日,企业可根据旧标准或新标准生产;自202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均需符合新标准。

对于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会立即强制淘汰,各地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旧换新等政策推动车辆更新换代。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