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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底。该办法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助力大气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

【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上海市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底。此办法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助力大气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

办法明确了消费者的定义,包括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单位用户主要涉及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个人用户则需具备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特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情形,包括本市户籍居民、现役军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符合一定社保或个税缴纳条件的来沪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为鼓励以旧换新,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若转让或报废名下使用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客车,并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可申领专用牌照额度。

该实施办法还规定,新能源汽车必须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并符合本实施办法的管理规定。此外,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委等,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同时,上海市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实施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的政策,并设置了详细的申领条件。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专用牌照额度、相关税费凭证等材料,向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在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和服务方面,新能源汽车厂商需具备较强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提供完善的销售服务及售后应急保障服务,并承担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溯源和回收主体责任。对于未履行相关责任的厂商,将暂停享受实施办法的相关支持政策。

上海市还将通过“一网通办”等窗口,办理新能源汽车确认凭证审核事项,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申领流程。同时,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专用牌照额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该实施办法还强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和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上海市将适时调整实施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以确保政策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