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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鼓励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新增个人乘用车出行应用场景。

  文/温冲

  12月31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5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共包含7章48条内容,为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政策支持。

  《条例》不仅鼓励多种技术路线的融合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作出明确规定,还对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进行了全环节规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同时,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保障要求,旨在平衡产业发展与首都安全的关系。

  在意见征集阶段,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6月30日至7月29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条例》的意见,共收到77份来自社会各界的反馈。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在正式出台后,新增了“个人乘用车出行”这一应用场景,意味着普通消费者也将能够在未来享受到自动驾驶的便利与智能。北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应用的场景还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客运服务,以及道路货物运输、城市运行保障等。

  根据《条例》,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可用于个人乘用车出行,驾驶人需遵守道路通行规定和车辆使用说明,规范使用自动驾驶功能。在自动驾驶汽车发生故障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时,驾驶人或安全员需采取人工接管、开启危险警示灯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熊菁华表示,《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固化了北京的实践经验,解决了制约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的突出问题,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创新应用和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据新华社报道,自2020年北京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以来,已实现了600平方公里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的覆盖。百度、小马智行、新石器等自动驾驶头部企业已在北京聚集,测试里程超过全国总里程的四分之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三处处长王庆翔表示,随着自动驾驶迈入“法治时代”,下一步将出台更多细则,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