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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正式通过,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鼓励自动驾驶技术创新,并首次将个人乘用车自动驾驶纳入支持范围,为自动驾驶产业提供制度保障。

  文/温冲

  12月31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内容共7章48条,旨在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发展。

  《条例》明确提出了鼓励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对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以促进多种技术路线的融合发展。同时,全环节规范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确保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旨在平衡产业发展与首都安全的关系。

  在征求意见阶段,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对《条例》的意见,共收到77份反馈。值得注意的是,与最初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出台的《条例》新增了“个人乘用车出行”这一应用场景,标志着自动驾驶技术将首次惠及普通消费者,为他们提供智能便捷的出行体验。

  根据《条例》,北京市将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应用于个人乘用车出行、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客运服务,以及道路货物运输、城市运行保障等多个领域。相关部门将根据道路承载能力,分阶段、按区域开放重点应用场景。

  对于个人乘用车,列入汽车产品目录并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可用于出行。驾驶人需按照道路通行规定和车辆使用说明,规范使用自动驾驶功能。在自动驾驶汽车发生故障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驾驶人或安全员需采取人工接管、开启危险警示灯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熊菁华表示,《条例》的出台,为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和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将促进自动驾驶技术和产业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自2020年北京规划建设全国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以来,已覆盖600平方公里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吸引了百度、小马智行等头部企业入驻,测试里程超过全国总里程的四分之一。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三处处长王庆翔透露,随着自动驾驶迈入“法治时代”,下一步各部门将进一步出台细则,推动自动驾驶技术高质量发展,在确保规范与安全的前提下,助力自动驾驶产业蓬勃发展。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