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审计署报告指出,58个县推动社会资本下乡后守农利农,支付拖欠农户费用1.11亿元。社会资本下乡带来资金、新技术等,但也面临挑战。中央强调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社会资本需坚守初心,实现企业与“三农”共赢。

  日前,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详细汇报了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展。报告特别指出,针对社会资本下乡在某些地方出现的偏离初衷现象,已有58个县采取了“引入与管理并重”的策略,确保社会资本在助力乡村时能够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成功督促社会资本方支付了拖欠农户的土地流转费及分红,总额高达1.11亿元。

  近年来,社会资本已成为推动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现代农业的发展格局中,资金需求远远超出了传统农业生产的范畴。特别是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如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性服务业培育等方面,所需的资金投入更为庞大,传统的财政、金融及经营主体自筹等方式已难以满足需求。社会资本下乡不仅带来了资金,还引入了新技术、新业态以及先进的经营理念,这些都是乡村产业发展急需补充的短板。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社会资本下乡也面临一些挑战,如部分企业在享受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后,未能全额投资或挪用补贴资金,影响了政策效果;部分投资主体盲目追求规模,导致资金链紧张,难以发挥带动乡村发展的作用,甚至自身陷入困境;部分地区联农带农机制设计存在缺陷,导致资金兑付周期过长,农户难以及时获得土地流转费用和分红。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近期强调,要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深挖“土特产”潜力,培育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在此过程中,社会资本下乡大有作为。

  一方面,应坚守守农利农的初心。农业政策资金不应被视为轻易可得的利益,而应通过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发挥杠杆作用,培育壮大乡村产业,以产业的提质增效带动农户增产增收,确保资金真正惠及农民。

  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近年来,各地通过构建“龙头企业+园区示范+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模式,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增加了企业、村集体和群众的收入,形成了相对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然而,仍需进一步优化机制,在规范管理、利益分配、效应评估等方面持续改进,确保不仅在形式上“联农”,更要在实质上“带农”。

  乡村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但同时也具有投资大、周期长、回报慢、利润低等特点。因此,社会资本下乡应摒弃“吃政策红利”的心态,而应审慎规划、稳步前行,实现企业与“三农”的共赢,创造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丰收。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