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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新指引,要求各采购人加强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中的管理,推动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财政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新指引,明确比例要求

财办库〔2024〕269号文件正式下发,针对全国各省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以及中央各部门办公厅(室)等相关单位,就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及使用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导向,财政部办公厅旨在通过此次通知,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中的管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广泛应用。

通知指出,各采购人需加强对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的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性能与功能,结合实际需求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主管预算单位需统筹确定本部门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原则上,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得低于30%。特别是针对路线固定、使用场景单一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要求100%采购新能源汽车。同时,鼓励在租赁服务中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主管预算单位还需指导和监督所属预算单位落实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的相关保障工作到位。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

此次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政府在推动绿色出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有望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有率,助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