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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正式获批,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涵盖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并首次明确提出构建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近日获批,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内容涵盖总则、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安全保障、服务保障及附则等,其中安全保障条款约占正文四分之一篇幅,首次在国内明确提出构建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自2022年9月启动立法程序以来,武汉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迅猛,已成为全球最大规模自动驾驶应用城市之一,并拥有多个国家级试点。该《条例》作为中部地区首部相关条例,填补了武汉在智能网联领域的立法空白,对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并为解决共性挑战提供方案。

《条例》首次清晰阐释通过多领域深度融合引领产业变革,支持汽车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推动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人工智能等多领域融合创新发展,并明确重点支持场景,如配送、清扫、消杀、巡检、售卖等专业服务领域的自动驾驶装备产业发展,以及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智慧停车场、智慧城市物流等多领域的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表示,将聚焦应用场景,推动自动驾驶装备商业化试点应用,并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数据的商业模式。此外,《条例》也是全国首个明确支持“车路云一体化”建设的地方条例,提出全市统筹规划建设,实施统一归口平台管理与运营,明确数据利用方向,推进双智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公众关注的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性问题,《条例》在国内首次明确提出构建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涵盖车辆运行、应用服务、网络、数据和个人信息等安全管理和保护领域,并强化企业多元安全责任,包括安全主体责任、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网络安全责任、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等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