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发布《质量创新发展条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珠海市出台国内首部突出“质量创新”理念的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旨在推动珠海经济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面提升各领域质量水平。
12月26日,珠海市正式发布了《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简称《条例》),标志着国内首部以“质量创新”为核心的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该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动珠海经济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珠海市在质量强市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位居全省质量工作前列,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消费品合格率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均名列前茅。然而,现有的质量法律法规多聚焦于单一领域的监管,难以满足质量创新发展的需求。因此,《条例》的出台旨在提炼和固化珠海在质量工作中的成熟经验和创新做法,构建质量创新发展新格局。
《条例》中的“质量创新”是一个涵盖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生态等多方面的“大质量”概念,旨在全面提升各领域的质量水平。其中,包括推动产业质量提升工程、鼓励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成立、加强数字化智能化产品质量管控、推动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以及生态质量提升等具体措施。同时,珠海还将建立和完善质量指数并纳入地方统计。
此外,《条例》还提出建设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体系,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并打通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要素间的壁垒,提升服务效能。基于珠海市龙头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经验,《条例》明确了首席质量官的职责和制度安排,并赋予其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
珠海市近年来持续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目前已在制造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中广泛覆盖,并逐步推广至服务、建筑、农业等领域。同时,珠海市还建有多个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和计量测试中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检测和质量问诊指导,助力企业提升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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