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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旨在推动废旧动力电池的高效、绿色、可持续利用,设定了行业准入门槛与产能标准,并已有148家企业入列“白名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旨在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的高效、绿色、可持续利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设定行业准入门槛与产能标准

《规范》着重强调了针对动力电池关键组件如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的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力求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提升废旧动力电池的再生利用率,保证锂、镍、钴、锰等有价值金属的回收效率。

面对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投资过快、部分地区产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规范》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以及产能设定了具体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需不低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梯次利用产能需达到1000吨/年以上,再生利用产能则需达到5000吨/年以上,旨在引导行业有序投资,推动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此外,《规范》还规定了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收入中研发费用的占比,并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以不断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

在技术指标方面,《规范》对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的不同环节及技术工艺提出了详细要求,如破碎分离环节电极粉料的回收率需不低于98%,杂质铝和杂质铜的含量均需控制在1.5%以下,碳酸锂生产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需低于2200千克标准煤/吨,确保生产过程节能环保。

148家企业入列“白名单”

《规范》明确,企业可自愿申请符合规范条件的公告,这一公告名单被称为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自2016年首次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累计发布了五批共148家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基本能够实现废旧动力电池的“就近回收、就近处置”,江西赣州、湖南长沙等地区已初步形成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集群。

今年3月,工信部曾暂停受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申报规范条件,旨在提升“白名单企业”的整体质量和规范性。此次《规范条件》的发布,标志着“白名单企业”申报将重启。

根据《规范条件》,申报企业应投产1年及以上,按照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年度报告》。对于在本规范条件实施前已取得公告的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本办法实施后1年内达到本办法要求,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目前,已有宁德时代、欣旺达、中创新航等动力电池企业,广汽、丰田等车企,以及赣锋锂业等锂电原料厂商涉足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绿色发展。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