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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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旨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要求相关企业提升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和工艺水平,确保废旧动力电池主要有价金属得到有效提取回收。
12月24日,工信部正式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旨在进一步推动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的规范发展及技术进步。数据显示,自2016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便致力于遴选并培育行业骨干企业,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公告了148家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依据该规范条件,相关企业需积极投入研发,提升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关键材料的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和工艺水平,确保废旧动力电池的主要有价金属得到有效提取回收。这包括通过冶炼或材料修复等方式,实现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杂质铝、铜含量均低于1.5%;冶炼过程中锂回收率不低于90%,镍、钴、锰回收率则要达到98%以上,且碳酸锂生产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需低于2200千克标准煤/吨。对于采用材料修复工艺的企业,回收利用的材料质量之和需占原动力电池所含目标材料质量之和的比重不低于99%,同时工艺废水循环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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