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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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制定沙门氏菌监控计划,自行检验的企业需每年进行检验能力验证,并对液蛋和冰蛋制品的运输温度做出规定。
南方财经12月11日电,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此次意见反馈的截止时间设定为2025年1月11日,旨在确保各方能够充分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蛋制品生产企业需紧密结合自身的生产工艺及产品特性,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沙门氏菌监控计划,以确保产品的安全与质量。对于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企业,明确要求必须配备与所检项目相匹配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且每年至少对所检项目进行1次检验能力验证,以此提升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对于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及设备的企业,规定应定期将快速检测结果与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验证,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不受影响。在运输环节,也对液蛋制品和冰蛋制品的运输温度做出了明确规定,液蛋制品的运输温度应控制在0—4℃之间,而冰蛋制品的运输温度则需控制在-13℃以下,以保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品质和安全。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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