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深取消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标准
AI导读:
北上广深四地宣布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并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旨在优化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该政策将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文件将废止。
这一举措紧跟财政部等三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该公告已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并非首个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在此之前,上海、北京、深圳三地已相继宣布取消这一划分。其中,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财政局和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规定相关税收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同日,北京市住建委、财政局、税务局也联合发布通知,取消相关标准;11月19日,深圳同样发布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生效日期同样为2024年12月1日。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预示着我国房地产市场正朝着更加市场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有望为购房者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