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住房交易税收政策
AI导读:
近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税收政策公告,明确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的税收优惠政策。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四地相继宣布取消相关标准,以优化住房交易税收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该公告详细阐述了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之相衔接的增值税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在此政策背景下,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四大一线城市积极响应,相继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住房交易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方面:11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财政局、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自12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标准,同时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以减轻购房者负担。
上海方面:同日,上海市住建委也发布了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明确了取消后的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并规定该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方面:紧随其后,11月19日,深圳市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同样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并对相关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
广州方面:11月22日,广州市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布通知,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同时,原相关优惠政策通知也随即废止。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在税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