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已正式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去年以来,国开行已有3名原副行长落马。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该案已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李吉平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多个重要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吉平,1955年出生,曾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多年,后于1994年转至国家开发银行。在其职业生涯中,曾任国家开发银行人事局局长、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2016年1月,李吉平卸任副行长一职,但此后仍多次出席公开活动。

然而,2024年3月13日,已卸任8年的李吉平被查。同年8月1日,他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涉及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预金融机构人事工作等多项违纪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已有包括李吉平在内的3名原副行长落马。这3人分别为李吉平、周清玉和王用生。其中,周清玉和王用生受贿案已分别于今年11月5日和10月21日一审宣判,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

此外,这3名高管的“老上级”,国开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也已于2019年7月被查。2021年1月,胡怀邦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一系列事件反映出国家开发银行在反腐斗争中的坚决态度。通过查处这些违纪违法高管,不仅净化了金融行业的政治生态,也为广大干部员工树立了警示和榜样。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图片为网络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