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AI导读:
4月25日,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会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历经十年努力,覆盖所有国土空间。业内认为,此举利于提高交易效率,保障权利人权益,是征收房地产税的重要基础。
4月25日,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隆重召开。会上,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正式宣布,我国已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这标志着历经十年努力,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从分散走向统一,全面覆盖了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的所有国土空间。
此次会议指出,自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历经十年,稳妥推进,终于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历史性变革。目前,全国约3000个大厅、4万个窗口、10万人的登记队伍,每天为40万群众和企业提供登记服务,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9亿多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6亿多份。
业内专家在接受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显著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更好地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一制度也是征收房地产税的重要基础,尽管短期内征税预期不高。
会议还强调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带来的多方面积极影响。一是全面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了不动产信息的全面整合;二是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落地,对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进行确权登记;三是稳步提升登记服务能力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四是主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改革任务,如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五是不断完善确权登记法治保障和技术手段,信息平台运行平稳;六是持续加强登记人员队伍建设,锻造登记铁军。
回顾历史,早期我国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多个部门,不利于保护群众财产权和保障交易安全。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为改革指明了方向。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明确了“四统一”改革任务。2016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发布,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2018年,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全国联网。如今,经过十年努力,我国终于全面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
专家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仅有助于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还能整合散乱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不动产碎片信息,为政策制定和执行提供基础数据,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同时,这一制度也为未来税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有助于推动房地产税的征收。
尽管短期内房地产税征税预期不高,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无疑为房地产税的征收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房地产税的征收条件将逐渐成熟。
总的来说,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我国不动产领域的一次历史性变革,对于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推动税制改革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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