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住房公积金新政密集出台,天津新政引关注
AI导读:
天津出台购房新政,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同时,多地也相继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以进一步解除购房限制、加大财税激励,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天津购房新政出台!5月25日,天津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证实,天津住房公积金新政于今日开始执行。新政规定,对于有过一次本市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购房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按首套计算。这一调整打破了以往按二套计算的认定标准,但工作人员也强调,新政并非完全‘认房不认贷’,对于已有两次本市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购房者,即使无住房,也无法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还明确了购房套数的核定标准,以住房交易时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记载于住房交易合同文本上的购房套数为准。根据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中的记载,职工家庭住房数为0的,发放首套住房贷款;住房数为1的,发放二套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也不再享有贷款资格。
近期,不仅天津,河南郑州、辽宁营口、安徽滁州、陕西汉中、湖北荆门、安徽合肥等地也相继发布了住房公积金新政。这些新政多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释放为切入点,通过提高贷款限额、降低首付比例、优化提取政策等方式,进一步解除购房限制,加大财税激励,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例如,河南郑州新政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以减轻购房职工的首付资金压力。辽宁营口则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降低了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并取消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留存一年存储余额的限制。安徽滁州则对多子女家庭和高校毕业生给予了贷款额度上浮和放宽的优惠。
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2023年以来,已有超百城出台政策超250次,其中超4成涉及公积金相关内容。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丁祖昱认为,公积金可支付首付款政策可以直接减轻购房者首付资金周转压力,刺激购房需求的进一步释放,同时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展望未来,业内人士认为,中央政策将继续以稳为主,地方则将继续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释放为切入点,进一步解除购房限制、加大财税激励,促进合理住房消费。一线及强二线城市调控政策尤有放松空间,未来或将有更多城市加入住房公积金新政的行列。
(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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