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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草案)》,旨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和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夏子航)11月25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一项重要草案——《湖南省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草案)》。

此《规定(草案)》共计十条,深入剖析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如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以“小快灵”的方式,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基金和国有创业投资机构、银行、保险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本市场融资、服务保障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

鉴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资产规模小、抵押物有限、成长周期长和投资风险高等问题,草案强调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投资主体的政策引导,强化服务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工作机制,运用多种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和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此外,草案还提出了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对接和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录、完善企业创新积分制体系等基础性工作。

针对基金和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在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时遇到的难题,如不愿投、不敢投、管不好、退不出等问题,《规定(草案)》围绕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政府牵头设立科技创新类基金引导其他资金资本投入、鼓励不设置强制回购条款、完善基金业绩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评价基金整体运营效果、探索基金多元化退出渠道等方面。

同时,草案还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并对尽职免责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图片说明: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现场审议《湖南省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草案)》)
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现场审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