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呼和浩特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时兑付债务,引发金融市场对城投信仰的争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租赁债务偿还顺序靠后,且融资成本高达15%,引发行业关注。

“对于地方平台而言,尽管他们认可这些租赁债务,但其偿还顺序却排在债券、信托之后,并且可能面临展期和利率下调的情况。”

12月6日,呼和浩特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呼经开城投”)的“16呼和经开PN001”未能如期兑付,这一事件再度将金融市场的目光聚焦于“城投信仰是否依旧坚固”的议题上。

事实上,呼经开城投此前已发生多起融资租赁债务逾期事件,并因此与融资租赁公司产生法律纠纷。

此类情况并非孤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私募、信托等产品逾期违约现象屡见不鲜,而租赁融资违约更是频发。

面对呼经开城投的逾期公告,融资租赁行业发出感慨:“租赁违约无人关注,债券逾期却举世皆知。”

融资租赁行业资深人士李叶(化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融资租赁行业中存在部分实质上的套利行为。由于很多银行、信托业务无法覆盖偏远地区,当地政府平台便通过租赁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近年来,这类融资频繁出现逾期,部分逾期时间甚至超过半年。

自43号文发布后,此类做法逐渐增多。地方平台利用学校、医院、城建设施等作为底层资产,通过售后回租模式向租赁公司融资,同时由政府一级平台提供担保,资金最终流向当地政府平台。此类融资形式的资金账户监管相对宽松。

融资租赁业集体追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今年以来,已有多起融资租赁公司起诉地方平台并要求冻结资产的案例。

例如,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药租赁”)于今年初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呼经开城投,法院于2019年1月24日立案,并于6月28日撤销申请。

此外,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克斯租赁”)也对多家地方城投平台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例如,今年3月4日,奥克斯租赁请求冻结锡林浩特市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市晨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5亿元,并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奥克斯租赁还与汝州市、耒阳市、平果县等地的医院、城投平台有类似诉讼和财产冻结请求。

李叶表示,许多涉足此类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目前都面临逾期问题,集体向地方政府追债。有些地方平台甚至同时被20多家融资租赁公司上门追债。

李叶介绍,这种操作模式已存在数年,颇为普遍。具体操作方式略有差异,但最为常见的是租赁公司直接找银行融资,银行按照应收租赁款保理的业务形式放款。近年来,以资产证券化(ABS)形式进行的操作也很多,即融资租赁公司将医院、学校等资产打包为ABS,由银行投资购买。

“一般租赁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都包含回购条款,即一旦资产出现问题或融资人无法按期偿还,租赁公司需要进行回购。”李叶说道。

少数银行甚至在Pre-ABS阶段就提供资金,“这样一来,融资租赁公司连前期的资金都无需自己出资,实际上就是空手套白狼。”李叶坦言。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尽管表面上是由医院等主体发起融资,但资金最终主要流向了地方政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银行、证券机构等渠道了解到,一些城商行确实投资了不少这类资产,并清楚资金的最终去向。

李叶指出,从地域分布上看,这类业务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省份,包括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另外还涉及河南、河北、东北等地的县区级城投平台。

融资成本高达15%

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这种通过公共设备租赁物进行的融资方式成本要高得多,“常见的成本在10%-12%,较高的甚至能达到15%。”李叶透露。

那么,如此高昂的成本究竟支付给了谁呢?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作为资金提供方,银行获得正常的资金成本。若按一般的业务放款,如应收租赁款保理,成本约在6%-7%;而ABS作为标准化产品,成本更低,优先级ABS的成本略高于5%。

其余的利差主要由融资租赁公司和层层中介获得。李叶介绍,这些中介主要由空壳租赁公司扮演,他们提前搜集各地平台的融资需求,然后引入正规的大型融资租赁公司,促成双方洽谈具体业务。“中介可以获得约2个百分点的报酬,租赁公司大约获得3%-4%的利差,综合计算下来就是平台的总成本。这项业务曾经让很多人受益匪浅。”

事实上,近年来融资租赁公司的利润增长显著。部分公司已披露评级报告和财务报告等文件。

例如,远东国际租赁2018年财务报表显示,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较2017年的101亿元有所增长;2018年净利润为20亿元,而2017年为17亿元。

国药控股租赁公司以医疗医药融资租赁为核心业务板块,其2017年评级报告显示,当年实现融资租赁收入6.76亿元,同比增长132.47%;实现拨备前利润2.73亿元,同比增长107.98%。

近期,融资租赁业的监管办法成为行业热议的焦点。融资租赁区别于持牌的金融租赁公司,此前由商务部管理,严格来说属于类金融机构。去年,融资租赁公司统一划归银保监会监管。

11月份,一份《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监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融资租赁业内流传。对于严监管,业内存在不同看法。有人认为监管过于严格,也有人认为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大量业务实际上是持牌金融机构才能开展的金融业务,处于“灰色地带”。如果不加以约束,可能会引发风险。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城投债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