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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拟出让地块详细清单,并调整集中供地制度,旨在稳定市场预期。

2月2日,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在业内流传,该文件由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2022年12月8日印发。文件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每次公开的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为市场主体提供充足的时间预期预判。

对于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有序组织出让,并确保在公开的时间段内全部推出。这一调整意味着,实行了两年的土地出让“两集中”制度正在发生变革。虽然各地仍需集中发布土地出让信息,但不再要求集中组织出让活动。

文件还规定,各地应于每年四季度启动编制下一年度的供地计划,最迟于计划年度的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在计划编制中,应将住宅用地近三年年平均交易量及对应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测算下一年度供地计划总量的参考,而不再依据最近5年的交易量进行测算。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强调了对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城市,应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其中,已供应未竣工住宅用地面积超过近三年平均完成交易量5倍的城市,应当从严压缩计划规模直至暂停供地。同时,大城市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供地计划中应单列租赁住房用地。

此外,文件指出,现有的集中供地制度主要在全国22个城市进行试点,但此次发布的文件覆盖了所有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味着新的土地出让政策将全面推行。这一调整并非取消集中供地,而是对原有政策的精细化、透明化升级,旨在稳定市场预期。

据了解,2021年初,自然资源部推出的“两集中”供地政策,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旨在减少土地公开出让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低迷、行业流动性受限等原因,该政策实施两年来,多个批次土地交易均较为冷淡。因此,部分城市增加了土地供应批次,使全年集中供地的次数超过了3次。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此次调整是集中供地制度的升级版,旨在通过更为精细的供应来稳定市场预期。他还指出,集中供地是长效机制,不能因市场低迷就退出。

2023年2月2日,成都市中心城区已发布了4月底前拟出让的住宅用地明细清单,共涉及35宗住宅用地,总面积达1935.6亩。

(文章来源: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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