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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我国宣布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历经十年努力,建立了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政策制定、现代化治理和税制改革奠定基础。

4月25日,据新华社报道,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正式宣布,我国已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一里程碑式的成就标志着,历经十年努力,我国成功建立了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该制度以民法典为统领,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辅以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及地方性法规等,形成了完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均已实现统一登记。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意义在于落实《物权法》,保障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同时,该制度还能整合各部门间的不动产信息,为政策制定提供基础数据,提高政府治理效率。此外,不动产统一登记还为现代国家公共财政和税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回顾历史,早在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就提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并提出“四统一”改革任务。2016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发布,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2018年,自然资源部宣布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现代化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政策优化、推进改革、管理调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关于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地产税的关系,专家们的看法不一。贾康指出,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地产税改革有逻辑联系,但当前并非马上会有房地产税改革的动作。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提到,征收房地产税的前置条件包括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全国联网,但当前房地产市场仍需政策支持,并非进行房地产税试点的合适时机。

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认为,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地产税开征之间并无必然关系。不动产统一登记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而房地产税是地方税,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条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赵秀池认为,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基础,也为存量房地产税的征收提供了条件。但目前楼市低迷,应减免税收以促进楼市回暖。

除了房地产税,不动产登记还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市民可在指定地点一步查询,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此外,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是一系列重大改革的基础,如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等。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衷并非反腐,但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依法查询时,可迅速查询到个人名下所有不动产,对贪腐官员起到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