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住房公积金新政密集出台,天津新政引关注
AI导读:
天津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针对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无房家庭可按首套再贷款。近期,多地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未来购房限制有望进一步放宽。
天津于5月25日正式实施了住房公积金新政。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通过致电天津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确认了这一消息,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新政已于当日开始执行。
根据新政内容,对于曾有过一次天津市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家庭在天津市无住房的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并视为首套房贷款。而在此之前,此类情况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工作人员强调,新政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认房不认贷”,若申请人有两次及以上天津市公积金贷款记录,即使家庭名下无住房,也无法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的具体内容还包括,职工家庭房屋套数的核定以住房交易时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记载于住房交易合同文本上的购房套数为准。购房套数根据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中记载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所在页各项数值累计计算。根据家庭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将分别发放首套、二套住房贷款或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期,天津并非孤例,河南郑州、辽宁营口、安徽滁州、陕西汉中、湖北荆门、安徽合肥等地也相继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新政。例如,郑州推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业务,旨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购房安居;营口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降低了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滁州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多子女家庭和高校毕业生购房。
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已有超百城出台政策超250次,其中超4成涉及公积金相关内容。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统计显示,截至目前,至少有1省37市在发布的有关政策中提及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及购房款。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丁祖昱认为,公积金可支付首付款政策可以刺激购房需求释放,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是一项双赢的政策。
从未来政策趋势看,业内专家预计,中央政策将继续保持稳定,地方政策将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为切入点,进一步放宽购房限制,加大财税激励,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特别是一线及强二线城市,调控政策有望进一步放松。
(图片及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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