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调整
AI导读:
11月25日,山西省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全面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包括扩大提取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款比例、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等。
11月25日,山西省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重要《通知》,全面调整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此次调整涵盖了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款比例以及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等多个方面。
根据最新政策,缴存职工在购买住房时,不仅本人可提取公积金,配偶及父母、子女也可同时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此外,对于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自主住房加装电梯的情况,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本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所承担的工程费用总额。
在贷款方面,政策适当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特别是对于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以及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原有的80万元基础上上浮20%。这一举措旨在更好地满足这些特殊群体的住房需求。
同时,《通知》还明确降低了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此外,对于住房公积金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也进行了优化,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将不再记入公积金贷款次数,仅将购房所在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认定标准。这一调整有助于简化贷款流程,提高贷款效率。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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