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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策,调整购房贷款和租房提取额度,以满足缴存人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的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以下为该通知的详细内容:

通知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已调整至80万元;若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则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60万元。此外,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已降至20%,保障性住房更是低至15%。

对于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上浮40%。贷款期限也进行了调整,最长可计算至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但不得超过68岁。

通知还明确,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同时,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对于租房群体,通知也带来了好消息。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若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租房提取限额已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同时,原有相关政策文件已被废止。

此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提供了对该通知的详细解读,包括贷款政策、保障性住房认定、利率执行、贷款申请人资格、家庭子女个数计算、额度上浮情形处理、退休年龄计算、正在办理中的贷款处理、租房提取额度调整等方面的内容,为缴存人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帮助。

(图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文件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