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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的税收政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政府纷纷响应,宣布取消相关标准,并明确相关税收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11月22日消息,财政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该公告明确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之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图片来源:财政部网站

公告指出,对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若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将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这一规定旨在鼓励普通住宅的建设和销售,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这四个城市在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将适用全国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具体而言,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免征增值税。

图片来源:财政部网站

在此背景下,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四地政府纷纷响应,先后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这一举措不仅简化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还有助于提高市场交易效率和透明度。

以广州为例,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同时,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也相应废止。

北京方面,11月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北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深圳和上海也分别发布了类似的通知。其中,深圳市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相关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上海市则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其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未作调整。

此次四地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举措,不仅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还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税收政策环境。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和市场的逐步调整,房地产市场有望迎来更加稳定的发展态势。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财政部网站、上海住建委、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北京住房城乡建设委、广州政府网报道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