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契税政策全国统一
AI导读:
北京和上海分别发布通知,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明确了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此次政策调整旨在优化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为购房者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继上海之后,北京也出台了新的房地产政策。11月18日晚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宣布,北京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划分,新政策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通知》内容,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免征增值税。而对于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进行销售的,将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此外,北京市还明确了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相一致的执行标准。
在契税方面,对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如果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将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则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于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同样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则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调整不仅限于北京,上海也于同日发布了类似的通知。上海的通知中提出了对个人转让住房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情况,将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同时,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也按照相关税收政策执行。
实际上,这一系列的政策调整是对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的具体落实。该公告旨在优化住房交易契税政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经过此次政策调整,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契税政策得到了统一。只要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无论是家庭唯一住房还是第二套住房,都将按照1%的税率缴纳契税。这一变化意味着,一线城市在契税政策上不再“区别对待”,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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