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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旨在通过加强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满足人民用药需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以及国家药监局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该意见旨在通过加强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显著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从而更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药需求。

《意见》提出了四大核心措施以解决基层用药难题,包括“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以及建立“联动配备使用、集中供应配送、短缺预警处置”三大机制。

具体而言:首先,在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方面,省、市级卫生健康委将依据慢性病防治规划和基层服务能力标准,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保药品目录及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为核心,组织评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并指导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制定县域用药遴选和调整规则。紧密型医联体将统筹确定用药目录,确保县、乡镇、村三级用药种类有效衔接,动态调整用药种类,调整周期不超过一年。

其次,建立健全基层药品联动配备使用机制。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指导县域内相关单位建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统一县域处方前置审核规则,并推动二、三级医院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向基层下沉。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用药将不受“一品两规”限制,鼓励药师下沉基层提供药学服务。

第三,完善基层药品集中供应配送机制。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汇总审核县域内基层用药需求计划,省级卫生健康部门与医保部门将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药品供货企业管理制度,支持分级诊疗体系建立,并鼓励建设县域中心药房,优化偏远地区药品配送。

最后,健全基层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省级卫生健康委将把有供应风险的药品纳入重点监测清单,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应对措施。紧密型医联体将合理设置药品库存警戒线,建立缺药登记制度。

根据《意见》部署,下一步将总结推广地方经验,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加强监测评估,完善政策措施。到2024年底前,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调整用药目录并建立动态优化机制,基层根据需求增加用药品种;2025年起,乡镇卫生院用药品种与县级医院保持联动,持续优化用药品种;到2027年,紧密型医联体内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全面建立。

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出,基层用药存在显著差异,主要问题包括诊疗能力弱、药品配备种类少、药学服务能力不足、配送成本高、信息系统不互联互通等。此次《意见》的发布,旨在解决这些问题,提升基层用药可及性和药学服务水平。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